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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浦东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1165人公告

发布:2017-08-21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上海浦东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116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至8月25日16:00。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上海浦东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1165人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持有时间须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
  2、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至8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9月9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题型和范围详见《浦东新区2017年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大纲》(点击下载)。
  2、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7年9月7日10:00至9月8日16: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16日10: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个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5、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0日10:00至11月21日16:00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事宜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要求196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如岗位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一年,即要求2016年8月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用人单位咨询、监督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7年第二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点击下载)。
  政策咨询电话:38583135;
  考务咨询电话:586013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26;
  监督电话:38583099。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