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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23名教研员公告

发布:2017-08-08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天津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23名教研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周一)8:30至17:3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天津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23名教研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各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加强各区域教研室和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横一纵”工作管理模式,区教体委决定面向滨海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选聘23名教研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单位
  塘沽教育中心、汉沽教育中心、大港教师进修学校、大港海滨教育中心。
  二、选聘岗位
  详见《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学科及计划》。
  三、选聘范围
  区教体委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现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生,无私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
  (二)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深厚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在新区或区域学科教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以上教学管理经验。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教龄10年以上,年龄45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中、高级教师,所教专业必须与选聘专业相一致。
  (四)曾获得过区、市级双优课、双成果、教育创新论文等奖项(其一即可);主持或参与(成员前五名)过区、市级科研课题;在区、市级以上做过教材分析或学术报告、经验交流。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网(www.tjbhxqjtw.gov.cn)发布实施方案(不少于3个工作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将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选聘条件的拟应聘教师根据所在区域的选聘岗位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周一)8:30至17:30
  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将选聘申请表(纸介材料,单位盖章)以及自工作以来至今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见量化表中的项目及要求)的复印件交至所在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过期不予补报。
  各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塘沽教育中心: 于 力 电话:25863381
  汉沽教育中心: 吴依波 电话:25668346
  大港教师进修学校:徐俊发 电话:63109701
  大港海滨教研中心:刘补云 电话:25926726
  2.资格审查
  各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对应聘教师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整理汇总后,于8月8日(周二)上午报送教发院筹备组综合办公室。
  教发院筹备组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电话:
  尤玉树 电话:25863377 13920054499
  (三)量化打分
  选聘考核工作组审阅应聘教师业绩材料,对业绩和荣誉进行量化打分。
  选聘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量化项目和评分细则。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选聘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聘人员的面试得分。
  3.面试组织
  面试题本由区教体委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请专家命制。
  面试考官由区教体委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科相近、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教育系统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学专家中抽调。
  (五)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量化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量化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选聘考核工作组根据量化成绩和面试成绩,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价意见。
  (六)审批
  拟聘教研员人选名单报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教体委审批。
  (七)公示
  拟聘教研员人选经区教体委审批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聘教研员管理办法
  (一)拟聘教研员经区教体委审批同意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在本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相应岗位工作,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参加本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教研员,根据滨海新区现行人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组织领导
  区教体委成立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关章军 陈国良
  成员:王春庆 苏东强 郑志刚 刘炳昭 芮秀艳 尤玉树
  附:【全部下载】
  1.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学科及计划
  2.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教师申报表
  3.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选聘教师业绩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