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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科技档案馆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7-09-02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科技档案馆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科技档案馆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科技档案馆公开招聘公告
  随着我馆进馆档案的不断增多、业务量不断加大,为解决我馆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及市科委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户口;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我馆共同组织实施。我馆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面试工作等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由馆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组成,由馆长任组长。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报考须知、考试大纲等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试网和相关网站发布。考生可以从2017年8月31日开始查询。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达不到时则缩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9月20日,若统计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我馆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我馆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我馆将安排专人及时针对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科目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0日8:00开始。
  笔试时间:10月14日。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综合知识。
  10月30日到考评中心领取纸质的笔试成绩单;11月1日
  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我馆在本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11月2日至8日我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到我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天津市科技档案馆409室(河东区新开路138号)。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馆可以视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我馆将及时录入资格复审结果,确认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官由馆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市科委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一般为7人)。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考生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
  面试时间:11月18日至11月19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11月20日至11月21日,向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11月29日,到考评中心领取纸质版总成绩单;12月1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我馆同时张榜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我馆可视情况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与备案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tstc.gov.cn/)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备案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我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我馆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科委进行指导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7年天津市科技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咨询电话:24324912
  监督电话:24324920
  天津市科技档案馆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