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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考试(含参公)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8-05-31 10:36:2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含参公)资格复审通知
  凡报考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含参公)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以下证件于5月24日(周四)、25日(周五)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广海道9号)3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需携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反正面共2页)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如招考部门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携带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岗位、职务及工作起止时间等情况(应与报名表中工作简历一致)。
  报考乡镇机关科员一职位的2018年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另需提供选聘或招募通知书、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备审核使用。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22—68612067
  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局
  2018年5月22日

关键词: 2018天津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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