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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医疗卫生类人员公告

发布:2018-10-25 10:37:09 字号: | | 【 打印 】
  2018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医疗卫生类人员公告(41人)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11月5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兵团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7〕110号)相关规定,现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人员4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与政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名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与应聘人员最高学历一致。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具体招聘程序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采取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8年10月24日-11月5日
  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下载《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具体见附件2)及其他附件材料,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应聘人员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sdyfyrlzyb@163.com),纸质版材料1份于11月6日前报送至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时需注意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jpg格式,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文件夹中的填报说明。
  (二)资格审查(10月24日--11月5日)
  人力资源部每天13:00前整理报名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应聘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报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诸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证明及打印的《报名表》等,到人力资源部参加复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报考医疗卫生类招聘岗位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集中组织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报考人员须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面向全社会公示五天,最后上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报名人员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名范围人员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993-2850377
  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王老师 0993-2861701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