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情况统计:已有5867人报名(截止至1月9日18点)
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23年1月6日10:00至1月13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于2023年1月6日12:00至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1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3年1月14日18︰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月15日18︰00前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
4.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录用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其中,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狱医、心理矫治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以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职位表》。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考生,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后,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和C类。兵团、师市机关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团场机关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考生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范围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 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生可于2023年3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须达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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