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学习Q群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汉石公考信息网 >> 新疆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发布:2025-09-19 08:51:58 字号: | | 【 打印 】
\ 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摘要

  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已发布,公示期限: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0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正文

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招聘工作已结束,现将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0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参加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并通过体能测试及体检的考生(具体拟录用名单详见附件)

  三、反映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条件、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0998-5796155

  0998-5796156

  (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四、相关要求

  1.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

  4.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后续安排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录用手续。


  喀什地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招考信息
 

\
\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 设为首页存为桌面或者 收藏此网页,如有疑问详情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