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七批9人)


新和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七批9人)
根据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2025年新和县第七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具体岗位名单附后。
二、招聘对象条件
符合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区域内同一家庭户中配偶、父母、子女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二)大龄人员:城镇区域内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
(三)低保人员:城镇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四)残疾人员: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城镇区域内人员。
(五)失地农民:因地方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六)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
(七)退役军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退役军人。
(八)南疆五地州登记失业人员: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及以上人员。
(九)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
(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
四、报名方法和步骤
新和县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人员,首先到村(社区)进行报名登记,经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复核后,报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开展资格审查、按需推荐或综合面试,并会同用人单位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
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daybi0TpRSkiupe5Zk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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