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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汉双语公务员考试合格名单公布 将开展政审体检工作

发布:2017-10-27 10:53:32 字号: | | 【 打印 】
  10月26日,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考试成绩和考试合格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公布。今年计划在西藏招录藏汉双语公务员231人,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共325名考生考试合格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所有考生须于10月30至31日提交政审考察表并领取体检注意事项和体检表。体检分2天进行,报考警察岗位的还需进行体能测评。
  考试:325名考生考试合格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昨日上午,自治区公务员局公布了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考试成绩,以及考试合格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具体成绩查询及名单,各考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进行查询。
  2017年,共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等17个援藏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在西藏招录藏汉双语公务员,计划招录藏汉双语公务员231人。最终,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共325名考生考试合格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接下来,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各位考生需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政审:政审考察表须于10月30至31日提交
  政审考察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相关情况。
  各考生可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政审考察表。报考其他公务员岗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政审考察表》,一式两份。报考各省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下载打印《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考生的政审考察意见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派出所提出,并在政审考察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由其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派出所提出,并在政审考察表上加盖公章。
  所有考生须于10月30至31日将政审考察表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410办公室(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并领取体检注意事项和体检表。
  体检:体检分2天进行报考警察岗位的还需进行体能测评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报考其他公务员岗位的考生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考生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此次体检分2天进行,体检医院从西藏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中确定。
  11月1日9:00至18:00,报考中央机关驻西藏直属机构、上海市、天津市、湖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11月2日9:00至18:00,报考中央机关驻四川直属机构、北京市、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河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重庆市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
  11月4日上午9:00,报考各省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所有考生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夺底路68号)进行体能测评。
  具体事宜,考生可拨打联系电话0891-6845883、6845872、6845882进行咨询。
  具体详见2017年西藏考录藏汉双语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评、政审考察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