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人社局、巴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巴嘎镇人民政府门卫、清洁工、引导员的公告
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普兰县巴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巴嘎镇人民政府门卫、清洁工、引导员的公告摘要
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普兰县巴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巴嘎镇人民政府门卫、清洁工、引导员的公告正文
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普兰县巴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巴嘎镇人民政府门卫、清洁工、引导员的公告
为规范巴嘎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大楼日常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门卫2名、清洁工1名、引导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门卫:负责巴嘎镇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巴嘎镇综治中心大楼24小时安保值守、进出人员及车辆登记核实、院内公共区域安全巡查、应急情况发现后向上汇报并进行初步处置等工作;
(二)清洁工:承担大楼办公室、服务大厅、公共走廊、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及院内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工作;
(三)引导员:负责接待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办事流程指引、资料填写指导,维护办事大厅秩序,协助做
好群众诉求记录与反馈等辅助服务工作。
三、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热爱基层工作。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及精神类疾病,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专业条件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
2.门卫:限男性,年龄18-60周岁,具备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意识,能适应24小时值守,持有保安证者优先;
3.清洁工:限女性,年龄18-55周岁,吃苦耐劳,掌握基础清洁技能;
4.引导员:男女不限,沟通表达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有窗口服务经验优先;
五、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按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由个人缴纳三险个人部分;三险单位部分由巴嘎镇人民政府缴纳。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引导员岗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报送至巴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由巴嘎镇人民政府会同普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贡觉罗布
联系电话:1730065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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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巴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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