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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迪庆州交通运输局遴选州运政管理处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10-16 19:35:2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迪庆州交通运输局遴选州运政管理处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报名地点: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人事科。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迪庆州交通运输局遴选州运政管理处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运政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运政系统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按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本方案由迪庆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三、遴选范围和计划
  在全州范围内通过公开考试、考核遴选迪庆州交通运政系统参公人员8名(具体见遴选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报考人员必须是迪庆州各级各部门在职并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工作素质能力;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强;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加点地工作;上进心强,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40岁以内(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见职位一览表);
  4.工作满2年以上(2015年10月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6.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工作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将遴选公告通过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事宜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人事科。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遴选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报送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报名,若进入面试则在面试前将原件提交审核。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并需提供电子照片)。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由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开考。如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因单位特殊性,放宽至2:1。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请参加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0月24日到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由州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主,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功底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采取当场评分方式进行。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史进行一次。若仍无法补足缺额,可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3.业绩评价。进入面试考生由州交通运输局根据《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确定工作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分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现场确认签字。各岗位前两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及时对外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遴选数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迪庆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过程中对考生同时进行业绩评价。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或其他原因放弃的,按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计划遴选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准,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察对象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迪庆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87-829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