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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1人)

发布:2025-07-29 12:16:12 字号: | | 【 打印 】
\ 中共保山市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1人)摘要


  中共保山市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1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中共保山市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1人)正文

 

中共保山市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1人)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须具备法律相关专业学习背景或1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六)具有昌宁县户籍;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联系人:王蛟虎,联系电话:13987544327。

  (二)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地点: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工室),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请提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1张及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差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六)政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组织考察组到拟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天,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属实的,由面试成绩第二名的作为替补进行公示。替补工作只进行1次。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服从岗位调配。

  四、薪资待遇

  相关人员一经录用,依法与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ZG-aqO9lwi_Lkk9hZGn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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