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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发布:2026-09-09 11:57:16 字号: | | 【 打印 】
\ 红河州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摘要


  红河州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已公布,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红河州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正文

 

红河州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红河州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考点学校地址具体如下:

  红河学院:蒙自市东郊红河学院(博文楼)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1号门(北门)直走300米左转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1号门(北门)直走700米左转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教学楼位置显示如下:

  二、考前准备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于2026年9月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二)提前熟悉考点。根据准考证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等方面准备。考试当天考点停车位紧张,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方式。

  (三)备齐个人材料。考生凭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须知

  (一)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进行处理。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考点智能安检门、考场人工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打火机、首饰等金属物品(身上装有医疗器械的考生须有医院证明),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秩序。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造成考试违规或物品丢失。

  (三)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完成违禁物品登记存放、安全检查、身份核验等工作。

  (四)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场的,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五)2026年11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按要求申请成绩复核,具体程序见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发布的成绩复核须知。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四、诚信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珍惜个人诚信记录和名誉前程,诚信考试。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地址: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举报电话:0873-3732960。

  特此公告!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ffDSHdXmTKXAXzxUhob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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