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5人公告
2017年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临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我市公路、铁路、轨道、港口、民航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任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等工作。单位地址:临海市柏叶中路217号。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合同造价管理负责人1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交通工程、公路桥梁等相关专业3人,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1人)。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招聘范围:台州户籍或在台州工作一定年限及以上(以在台州社保缴费清单为准,年限见附件1)。
(三)各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提供的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非台州户籍的报名者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台州社保缴费清单;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7日—2017年9月29日。到报名时间截止日还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的岗位,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报名地点:
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临海市柏叶中路217号5楼),联系电话:0576-89332161。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基本情况考核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先进行基本情况考核评分,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名单。
总成绩按基本情况考核评分(占40%)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若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两部分成绩均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基本情况考核评分、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基本情况考核评分、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均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核)。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0576-89332161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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