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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8人公告

发布:2025-08-28 13:20:15 字号: | | 【 打印 】
\ 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8人公告摘要

  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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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8人公告正文

湖州师范学院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8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促进学生就业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对毕业生就业的吸纳作用,学校决定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评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助理岗位8人,其中行政助理4人,主要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教学助理4人,主要协助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具体要求见《2025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0周岁(1994年8月29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为学校过渡性岗位,聘期一年。待遇参照学校编外人员B类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5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附件2),认真阅读《应聘承诺书》(附件3),并手写签名拍照,将以上两份报名材料放入文件夹,命名为:研究生/本科生+姓名+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发送人事处邮箱(rsc zj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邮件。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9月2日14:00—17: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明达楼126室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1)有效期内身份证;(2)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中,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书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2025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附件2),仅需原件1份;(4)《应聘承诺书》(附件3),仅需原件1份。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人员,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为保障递补质量,递补人员综合成绩须排名递补人员前3,如依次递补至第3名不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湖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zjhu.edu.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2-2321139(湖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人事处徐老师(0572-2321231)
 
  学校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附件1:2025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承诺书.docx
 
  湖州师范学院
 
  文章来源:http://www.zjhu.edu.cn/2025/0826/c66a23723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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