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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14人公告

发布:2025-10-24 15:00:56 字号: | | 【 打印 】
\ 宁波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14人公告摘要

  宁波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14人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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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14人公告正文

宁波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14人公告
 

  为满足我公司业务发展及客户单位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2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共1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和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要求,具体招聘企业、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其他所需条件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二)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

  (三)2025年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但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除(三)以外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0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其他不宜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情况。

  5报考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至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桥路101号7楼705室)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聘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证件不全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料未如实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评委由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采取评分制,每名评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超过三分之二评委评分为60分以下,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按面试总评分(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总评分相同时,由评委小组投票表决。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考察与体检

  1.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需专业体检机构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最新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宁海县国有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3.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在招聘阶段自愿放弃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资格复审。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实行服务外包人员合同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招聘单位实际确定合同期限。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集团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综合考评,如果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

  6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和面试,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

  陈老师0574-65269710

  陆老师0574-59986379


  宁海县宁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2NDcxMzk4Nw==&mid=2247484399&idx=1&sn=695f418e7d4098974da19e060e9f934d&chksm=c55dbff354a1a68fc2ff7ced549f09d9283fdef89805884dee293af3a6116f4b9e2ec68de6cb&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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