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商学院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具有63年建校和发展史。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名,下设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与食品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部))、信息与计算机学院、文法学院、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等二级学院,另设有高等技术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现有25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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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2014年第二批拟公开招聘教师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根据高校行业和专业特点,我校招聘教师采取考核方式。
二、应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届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部分优秀人才可放宽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如实、完整的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bsrsc@126.com。或邮寄至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商运大厦805室人事处。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
2、资格审查
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由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初审。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和试讲,并通知入围的面试和试讲者。
3、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根据报名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并组织面试和试讲,考核结果将通知本人。
4、体检
依照考核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 sbsrsc@126.com
联系电话: 67102952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805室
邮 编:201400
六、监督电话
监察室监督电话:67105467
附件:2014年上海商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序号 | 部门 | 下设专业 | 学科、专业 | 研究方向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1 | 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 | 3 | 博士 | 35岁以下 | 1、部分优秀人才可放宽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2、有“985”高校背景或海外经历的优先;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师有表演编导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物流管理 | 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 物流管理 | 2 | 博士 | 35岁以下 | ||
3 | 财经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学科、财务管理专业 | 财务管理 | 2 | 博士 | 35岁以下 | |
4 | 外语学院 | 朝鲜语 | 朝鲜语 | 朝鲜语语法 | 1 | 博士 | 35岁以下 |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服饰营销表演 | 1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6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博士 | 35岁以下 | |
7 | 文法学院(基础部、体育部) | 法学 | 法学 | 民事诉讼法 | 1 | 博士 | 35岁以下 | |
8 | 国际法 | 1 | 博士 | 35岁以下 | ||||
合计 | 12 |
上海商学院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