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招考公告>事业单位>    
 
 

2015年福建省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福建省立医院创办于193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福建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省急救中心、省保健服务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以及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设在院内。近年来,医院正在朝着医疗集团化方向发展,以满足全省人民医疗健康的需求。福建省老年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先后成为我院的分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非2015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4.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受方案中限定的毕业届别的限制(2010年及以后参加规培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以规培结业综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准)。

    5.非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非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12月26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硕士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1.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不作外语要求;

    3.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或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15061

急诊科医师

5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5062

重症医学二科医师

2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肾病、消化内科、神经病学、内分泌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肾病、消化内科、神经病学、内分泌方向)、神经病学、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5063

重症医学四科医师

1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心内或心外方向)、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外科学(心血管外科方向)、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5064

重症医学五科医师

1

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新生儿科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1.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不作外语要求;

    3.研究生报考者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5065

急诊科医师

5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5066

重症医学四科医师

1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方向)、重症医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心内或心外方向)、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外科学(心血管外科方向)、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5067

护理

10

护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护理实习或护理工作经历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5068

护理

10

护理学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1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三级及以上医院护理实习或护理工作经历

15069

护理

30

护理学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11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历;2、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15070

药学部

10

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11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药学工作经历;2、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药师资格证书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网址:www.fjhfpc.gov.cn)、福建省立医院网(网址:www.fjsl.com.cn)公开发布。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9日

    2. 应聘人员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网报名系统(网址:rsbm.fjs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14年12月31日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

    3.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立医院网(网址:www.fjsl.com.cn),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3层人力资源处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8216019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立医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立医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953(省卫计委),0591-88216013(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立医院   
                                     
2014年12月26日   



 
 相关链接  
2015年福建省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2015年福建省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4年江苏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5年北京市西城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农业局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广东省湛江市社保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14年贵州平塘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河南巩义市气象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14年重庆市长寿区招聘贫困毕业生简章
 
 
 

copyright 2007-2015 www.z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所有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 苏ICP备10037109号-4 法律声明:严禁转载本站格式或内容《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