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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5-02-0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10人,均为非教学类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非教学岗位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凡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2.专业。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我院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6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中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3月上旬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高职研究所研究员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岗位按实际合格报名人数组织招聘。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5年3月13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公告。高职研究所研究员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岗位笔试时间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另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试卷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二为综合写作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三为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50%。高职研究所研究员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岗位应聘者仅参加试卷三考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初定于2015年3月16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院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所有参加面试者均需要参加人格因素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学院安排进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届毕业生尚需由学院安排进行为期1个月的业务实习,实习期考核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ourzj.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旅游局网站(http://www.tourzj.gov.cn/zww/,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浙江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0571-85212120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人: 王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2838079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非教学岗位招聘需求表;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非教学岗位考试说明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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