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县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
 重庆石柱县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摘要
 重庆石柱县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摘要
 重庆石柱县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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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县消防救援局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
  根据重庆市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在石柱县消防救援局所属消防救援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主要担负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其中战斗员(通信员)17名、消防车辆驾驶员3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石柱县各消防救援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担负执勤战备、接警调度、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并服从统筹分配的工作地点;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战斗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2、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男性;
  2、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A1、A2或B2车辆经验;
  3、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优先接收中国共产党党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和其他具有相关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有酒驾记录人员;
  9、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黑名单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入职及岗前培训
  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石柱县消防救援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按规定参加集中培训和岗位适应性训练。
  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录用;培训合格的,由石柱县消防救援局统筹分配到全县范围内所属消防救援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不符合本简章招录要求,不予转正录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每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含五险一金)。
  (一)工资构成
  战斗员岗位初定月工资组成为:底薪+绩效+工龄工资+奖励补贴+高危补助+岗位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退役军人军龄、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工龄(含军龄)和曾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纳入队龄计算。
  (二)待遇保障
  在职期间表现优异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每人每月岗位补贴700元,班长/通讯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280元,副班长每人每月岗位补贴200元,驾驶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500元。
  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符合相应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具体报名条件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公告为准)。
  五、日常管理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机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按照纪律部队建设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
  (二)除重大安保活动战备外,每月安排轮休,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
  六、招录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纸质件,相关岗位驾驶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
  石柱县消防救援局101办公室(县体育运动中心对面)
  (四)咨询电话
  023-73377567,19936208119(高老师)
  七、考核程序及内容
  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进行,拟依次通过报名、体能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选拔,其中驾驶技能测试、体检、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实行一票否决。
  (一)体能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引体向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2。
  驾驶技能测试:场地考核(侧方位停车和倒车入库)、路考和防御性驾驶。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等内容。
  (三)体检
  体技能测试和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个人征信
  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招录对象个人征信,经核查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政治审查(含酒驾记录)
  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思想、宗教信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不予聘用。
  (六)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录石柱县消防救援局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重庆石柱消防”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
  石柱县消防救援局咨询电话:023-73377567;
  石柱县消防救援局举报电话:023-73326119。
  石柱县消防救援局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E2ODIzMg==&mid=2653264802&idx=1&sn=1f2520e9254a288b1cf775b27ea00794&scene=6&poc_token=HJ5452ijuP2scNeVS396IC1Wz7cF62_1CyWXBg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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