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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必看:关于“沿海开放城市”的考点清单

发布:2017-10-09 11:02:27 字号: | | 【 打印 】
  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下面本文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就盘点关于“沿海开放城市”的考点清单,希望考生能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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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特区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1988年4月,海南从广东省划出,独立建省,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正式成立。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
  2010年,喀什经济开发区辟为中国第六个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内陆第一个经济特区。
  二、沿海开放城市
  1984年,首批沿海开放城市诞生: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
  三、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国家级新区是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
  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国家级新区成为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改革的新区。1992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1994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成立,201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成立,2011年6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立,2012年8月兰州新区成立,2012年9月广州南沙新区成立,2014年1月陕西西咸新区成立、贵州贵安新区成立,2014年6月青岛西海岸新区成立、大连金普新区成立,2014年10月四川天府新区成立,2015年4月湖南湘江新区成立,2015年6月南京江北新区成立,2015年9月福建福州新区成立、云南滇中新区获批成立,2015年12月哈尔滨新区成立,2016年2月长春新区成立,2016年6月14日江西赣江新区成立,2017年4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成立。截至2017年4月,中国国家级新区总数共19个。
  四、自由贸易区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自贸区,并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7个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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