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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公务员面试指导:专业化备考势在必行

发布:2015-09-28 11:49:32 字号: | | 【 打印 】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吉林公务员面试指导:专业化备考势在必行。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吉林公务员面试指导:专业化备考势在必行
  近几年面试中考察专业素养的题目和意愿性问题越来越多。专业性问题不是考察如何接警、出警这些问题,而是结合当下比较热门的话题让考生从警察专业性的角度来答题,这无形中就给考生的答题造成了困难。由此可见,在面试备考中,专业化备考已是志在必行了。下面专家将结合具体实例来帮各位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体现自己的专业性。
  【例题】现在,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在清理路边摊时,对按月向本单位交管理费的摊贩不予限制,允许其继续摆摊,而对其他摊贩则一律取缔。说说你对这一行为的看法。
  针对于这道题目,一般考生只会答出:该政府城管的做法是一种选择性执法。这样回答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考官会觉得该考生答题没有任何针对性,也看不出该考生的任何法治理念,所以这样的答案就不是最优答案。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阐述:
  1、城管对摆摊商贩进行收费,说明该地城管部门拥有这样的收费政策,而这种收费政策(制度)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国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现“以罚代管,罚后默认”的管理方式,制定这样的政策,已经违反上位法。
  2、我国城管权力范围中虽包括处罚权,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城管有收取管理费的权力。该地区或街道内的城管部门,却自行制定这样的“土政策”,收取管理费用,已经是越权行为,同样不合法。
  3、城管的执法队员,在知道其执法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时,仍知法犯法,进行选择性执法,也是不合法行为,并且区别对待,更加反映出其方式的不公平。
  通过以上三点阐述考生就能向考官展示法治思维和理念,这也是答题有针对性的体现。当然,面试胜出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本文只是针对警察这种特殊的岗位来进行专业专项解读,专家希望能给正在准备政法干警面试的考生一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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