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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赤峰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8-05-16 09:49:03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效解决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少、经办能力不足等问题,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17]8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于满足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的工作需求。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民政局用工)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018年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用工单位:宁城县民政局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社会救助服务18个工作岗位3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镇乡(街道)民政办从事相关服务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4、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户籍:2018年4月30日(含)前具有宁城县户籍(到乡镇岗位的,要求本乡镇户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乡镇岗位,其他乡镇户籍报考人员可报考此岗位);在宁城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县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年龄要求可放宽至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发布。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自2018年5月9日开始,招聘信息将在宁城人力资源网(网址:ncrlzy.cfedu.net)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南段原食药监局三楼)。每人收取报名费70元。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在宁城人力资源网网站上下载;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县民政局共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相同分数依次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毕业生、全日制蒙授毕业生、低保人员和退役军人的顺序优先聘用。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并列人员需通过加试确定进行体检范围人员。
  3、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5分。
  4、成绩公示。笔试阅卷结束后5日内在宁城人力资源网(网址:ncrlzy.cfedu.net)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按照2017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民政局共同负责。县纪委派驻纪检人员负责监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城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由县民政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由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七、工资待遇
  派遣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月工资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时,按照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发放工资),缴纳五险(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由社会救助专项经费支出。
  八、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
  九、工作地点
  各镇乡、街道民政办
  根据笔试成绩被聘用人员按成绩或居住地依次安排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岗位。
  十、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相关政策事宜咨询电话:
  0476-4257178(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