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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印发

发布:2016-07-15 08:12:15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两个《规定(试行)》均由总则、职位设置、职务与级别、职务任免与升降、管理与监督、附则六章共三十二条构成,均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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