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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日期:2014-03-1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镇扬事招公告〔2014〕1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卫生局决定,扬中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㈠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㈡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

    报名时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报名手续(201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报考者还需提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截至报名结束,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于2014年3月20日17:00前,在报名现场、扬中市卫生局(http://wsj.yz.gov.cn)、扬中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yzrs.gov.cn)发布公告。应聘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3月20日17:30前,到报名现场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

    ㈠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上午8:00—9:00,地点:安徽医科大学11101教室(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3月21日上午在安徽医科大学笔试地点张贴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㈡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下午。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于3月21日12:00之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于3月22日在扬中市卫生局、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扬中市卫生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核、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均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50766

    13952905995、13775306456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0511-8839262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36690

    附件1: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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