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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2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怀柔区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51名,其中北京怀柔医院42名、中医医院3名、妇幼保健院1名,安佳医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见附件《怀柔区卫计委系统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4月7日(周二)9:00至4月8日(周三)16:00期间登录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8684203-215
  
    政策咨询电话:69623041
  
    2.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经初审通过后,由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查
  
    4月9日(周四)9:00至17:00,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分别到区卫计委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岗位需求表)。
  
    携带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5)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201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5日(周三)9: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针对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15年4月18日(周六) 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5月上旬,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需求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5月中旬, 具体时间和面试名单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以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 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区卫计委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面试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区卫计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附件:怀柔区卫计委系统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怀柔区卫计委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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